※交通安全教育─推動組織健全、計畫周詳與落實執行─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(113學年度)
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
一、依據:
(一)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計劃綱要。
(二)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為推展學校交通安全教育,促進學童交通安全,達成教育
成效。
三、說明:
(一)交通安全教育是項重要的工作,且是極其繁瑣的工作,必須有專門單位推行才得見其功。
(二)交通安全教育的實施,是項有計劃且長時間的工作,所以須妥善規劃。
四、組織架構:
詳如附件一
五、職掌:
(一)主任委員:
1、擔任本委員會召集人,每學年遴聘行政代表、家長代表、警政機構代表及志工代表等組成
本委員會。
2、督導本委員會事務,擬定交通安全教育方針。
(二)顧 問:整合警政、社區人力物力資源,支援本委員會之工作推行。
(三)執行秘書:推動各項教育活動,彙集相關資資訊,掌握各項工作之執行。
(四)課 務 組:配合教務行政,安排交通安全融入教學活動。
(五)總 務 組:配合總務行政,安排交通安全融入教學環境設置。
(六)資 訊 組:蒐集相關資料與媒體,掌握教學資源。
(七)紀 錄 組:交通安全委員會會議紀錄整理與檔案彙整。
(八)委 員:協助各年段導師執行本會各決議事項與意見回饋。
六、任務:
(一)審定全學年度各項交通安全教學活動之實施方向及要務。
(二)督導訓導工作之推動並籌備各項交通安全創新宣導活動之實施。
(三)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備,協調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項 。
(四)研究及考核全學年度交通安全之推動辦法及教育成效。
七、會議時間:每學期開始及結束各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
八、經費:由學生活動費或相關社教經費項下支應。
九、附則:本計劃經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一:
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113學年度 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名冊
職 稱 原 職 稱 姓名
主任委員 校 長 劉宏隆
顧問 家長會長 家長會議後決定
執行秘書 學務主任 廖學明
課務組 教務主任 黃慧瑛
總務組 總務主任 張逸凡
紀錄組 生教組長 吳炫德
資訊組 訓育組長 林子晴
委 員 一年級代表 黃沛慈
委 員 二年級代表 鍾惠菁
委 員 三年級代表 劉梓姍
委 員 四年級代表 陳怡均
委 員 五年級代表 張家蓁
委 員 六年級代表 梁忠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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